为加强与规范学校重点科研基地建设,依照《安徽省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皖科基〔2017〕20号)对重点实验室应自主设立开放项目的具体要求,2021年度学校继续设立“重点实验室自主创新专项”。
1. 申报基本条件
本专项经费来源为中央科研基本业务费,申报条件应符合《金莎js9999777基本科研业务费管理暂行办法(修订稿)》相关规定。
自主创新专项项目第一申请人原则上应为非本实验室固定人员(年龄须低于40周岁(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建议校外申请人立项项目应不低于各实验室当年设立的项目总数的50%,且校外项目申报人原则上须来自实验室研究领域内安徽省行业骨干企业,年龄也应满足40周岁以下),校外人员申报的项目第二申请人须为本实验室固定人员,由于项目经费不外拨,故第二申请人作为项目校内实际财务审批人。校内人员作为第一申请人务必不能有在研或正在申报当年中央科研基本业务费支持的其它项目(青年教师科研创新启动专项除外),项目校内参与人其参与的中央科研基本业务费支持的项目数应少于3项。
2. 项目资助形式
本专项的选题,应符合本实验室研究方向:1、手性催化;2、纳米催化;3、电、光催化;4、催化反应工程。项目应围绕催化这一主题开展自主创新研究,结合国家和安徽省的中长期发展战略,立足新物质的精准创制与转化的重大需求或瞄准化学反应工程领域的前沿,致力于解决我国在催化材料与反应工程中的关键科学和技术问题。
项目类型分为一般项目和重点项目,项目经费概不外拨。
3.项目执行和验收要求
实验室设立的项目所有经费须在经费下拨当年9月30日前执行完毕,项目经费第一年度拨付60%,剩余40%在下一年度项目通过中期检查后拨付,项目验收期为2年。立项项目负责人应根据相关要求按时报送任务书、结题报告及相关成果附件、相关材料电子档等材料,并按照学校财务要求执行经费预算,科研院将随时对各实验室项目的运行管理进行督查。
4. 验收要求
所有项目验收考核指标主要体现在提交署名实验室名称及标注“中央科研基本业务费支持”的发表论文、申报授权专利、申报奖励等成果形式。
5. 申报时间
有意申报者请于2021年6月25下午5点之前,将申报书电子版发送至:lifang@hfut.edu.cn(李芳老师)。
20210622附1实验室自主创新专项申请书(模板).doc
先进催化材料与反应工程安徽省重点实验室